1、銀行開戶:銀行賬戶需開在臺灣本地。因在臺灣成立公司,故隻能由境外彙款到臺灣本地的銀行,所以公司負責人至少要來臺灣一~二次,包括到銀行開戶以及到國稅局簽名。
2、關于驗資:臺灣驗資就需等投審會核準公文收到后,我們會通知您彙款到您在臺灣開立的公司籌備賬戶,再請交付已入賬的存折或由銀行開立的存款馀額證明即可。驗資后,資本是可以取出來的,但政府可能半年或一年還會要求再次驗資,如果資本用了,要提供使用證明。
3、關于稅務:
A、公司成立后若有營業(yè)開立發(fā)票則每二個月要繳交稅金,若因沒有銷售額未開立發(fā)票是沒有稅收的,但每二個月要向國稅局申報(這和國內一樣,隻是臺灣是兩個月申報一次)。
B、臺灣的稅務是隻要公司成立之后就算正常營業(yè)的公司,除非公司暫停營業(yè),否則一律視同營業(yè)中的公司,稅務有二種,一種是每二個月申報一次的營業(yè)稅,稅額是開立發(fā)票金額的5%,年底還需要再報稅,利潤17%;另一種是每年5月申報一次的全年度營利事業(yè)所得稅,是以全年(會計年度1/1-12/31)開立發(fā)票總額的6%+利潤17%來課稅,這個報稅費用不一定,看公司營業(yè)情況而定。
4、關于年審:臺灣公司是沒有年審的,但若是被要求驗資就要做,一般是抽查的,若被要求一般也隻有一次。
備注:外資投資臺灣公司限制會比較少,與所做的行業(yè)還是有一定的關系,但稅務優(yōu)惠的不多,主要看産品及是否出口。這邊的外資主要是看股東董事是否爲外籍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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